深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
深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
第1038期《标的说明》、《看货安排》《竞买须知》
日期:2020-08-19

 1038期拍卖会《竞买须知》《标的说明》

拍卖标的:

序号

车牌号

车辆品牌型号

类别

登记时间

备注

1

BW469N

奥迪A6

轿车

2013

LFV5A24G4C3076466

2

B089VZ

宝马X3

小型越野车

2013

WBAWX9108D0C77686

有意竞买者请将保证金20000/辆于2020082712时前汇入我公司账户,户名:深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;开户行:建行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;账号:44201532700056048244

车辆展示时间、地点:2020826日上午10:30—11:30(请提前电话预约) 国贸停车场

联系人:唐小姐 82472251

说明:1、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(不带牌),拍卖人对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。

2、因深圳实行小汽车限牌政策,买受人只能取得深圳市有效汽车增量指标或迁出(充分了解符合办理外地入户条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)才能举牌应价。

3、拍卖成交的,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(2万元)其中一万元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,车辆办理完结过户后,该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。拍卖未成交的,竞买人所缴纳保证金将在5日内退回原账户。

4、过户费用为1200/台,由我公司指定公司办理过户。委托方不负责商业保险的过户。车辆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,我公司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,不计利息退回本金给买受人。

5、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金额5%的佣金,否则视为违约,保证金不予返还,同时必须承担该标的总成交价款3%的违约金和《拍卖法》规定的相关责任。

6、车辆过户前产生的违章罚款由委托方承担。车辆过户需办理登记证书以及年审、保险、车船税、维修及打码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。迁出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。

7、拍卖成交后,在办理车辆过户时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。